您的房子安全嗎?您知道如何鑒定自己的房屋是否達到具有安全性的標準嗎?您知道不同類型的房屋需要進行不同的檢測類別嗎?
隨著房屋事故的不斷發(fā)生,讓房屋質量已經嚴重威脅著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怎么才可以有效維護和鑒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呢,今天小編帶你一起來學習一下關于房屋檢測的相關知識吧!不同情況的房屋需要進行不同的檢測,我們一起來看看都有哪些情況呢?
一、哪些情況下應進行房屋結構綜合安全性鑒定:
1 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xù)使用的;
2 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的;
3 擬進行結構改造影響結構安全性與抗震性能的,改變使用用途活荷載增大或抗震設防類別提高的,或未按照規(guī)定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降低了房屋結構安全性與抗震性能的;
4 主體結構出現明顯受力裂縫或鋼筋、鋼材銹蝕及變形等損傷的;
5 出現地基不均勻沉降導致結構損傷、變形的;
6 毗鄰的建設工程施工影響房屋建筑使用和結構安全性與抗震性能的;
7 經安全評估發(fā)現房屋建筑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8 因事故導致結構整體損傷或房屋建筑災害損傷修復、處理前的鑒定。
二、在下列情況下,可僅進行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
1 房屋局部改造(不包括局部加層)影響一定范圍內的結構構件安全;
2 因災害或者事故導致結構局部損傷的;
3 正常使用中發(fā)現結構構件存在安全問題的;
4 經安全評估發(fā)現房屋建筑存在局部安全隱患的;
5 其他需要僅進行結構安全性鑒定的房屋。
三、在下列情況下,應依據相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房屋建筑專項鑒定:
1 對維修改造有專門要求的;
2 結構需進行耐久性治理的;
3 結構存在明顯振動影響的;
4 結構或地基需進行長期監(jiān)測的。
在對房屋進行結構綜合安全性鑒定、結構安全性鑒定、專項鑒定等工作時,其鑒定或評估的對象宜為整幢建筑或由防震縫劃分的相對獨立的結構單元.對于局部改造的結構安全性鑒定和專項鑒定也可是其中某一子單元或某一類構件集或少量的構件。
以上就是房屋檢測站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結構綜合安全性鑒定房屋建筑專項鑒定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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